2010年2月21日星期日

非法

槟城拆除非法档口事件中,那位马来商会主席从种族角度看待此事,还无限扩大到“边缘化马来人”,警告“勿挑战马来人底线”,还说自己不是种族主义者,如此垃圾的确登峰造极。可是林首长居然随之起舞,公开一份资料说明槟州政府取缔华人档口更凶,“证明”没有歧视,也是莫名其妙、画蛇添足。

只要是非法档口,都该全部拆除,管他是什么种族!如果我是槟城人,我还要投诉没拆完,政府办事不力呢!可悲的是,舆论还普遍同情那些非法档口,在到底是拆谁的档口比较凶打转,活生生反映这个国家并不尊重法治精神,因循苟且,要“先进”,做梦都没那么早!

如果非法档口都可以辩护,非法宰猪场被拆要闹着退出政府,非法庙宇被拆要示威,那么我想我们也该欢迎非法移民,非法大臣和议长也没什么大不了,非法贪污、非法攫夺、非法谋杀也就由他去吧,何苦吵着要改革这、改革那,自己安居乐业就好?

我知道,我知道,档口是某些人的生计,拆了一家大小就要断炊。可是纵容非法小贩,对奉公守法、缴交租金和执照费的合法小贩又何来公平?非法小贩也缺乏卫生监管,要是发生了食物中毒,造成人命损失,又找谁负责去?难道又要重演钟灵龙舟惨剧这一幕吗?

一如既往,不论是拆除庙宇、宰猪场、村庄还是档口,互相指责的戏码一再上演:市议会说已给予期限和献议搬迁,被“逼迁”者则说搬迁地点不好,或指责是回教化阴谋,企图消灭少数民族文化(宰猪场是文化?),或说搬迁损害本地特色。实际上,这些问题完全可以系统化解决。

就拿拆迁档口来说:市议员应该民选,搬迁地点和与否的争辩,应该早早就在市议会里进行(而不是决定后才死赖着不走,拆了才吵嚷),由代表这些小贩的议员为他们请命,必要时还可以请他们的代表亲自上来解释。一切辩论,利害陈述,建议和反建议在市议会公开进行,让公众看个一清二楚谁是谁非,孰好孰坏,在下届选举就懂得该投谁连任,投谁下课。

这些,是市议员委任制绝对做不到的,也是所有选举制度原有的意义。市议员委任制沦为政治分肥,市议员们全然不懂得民生实况,就坐在冷气室里闭门造车批准拆这个庙收那个税,或是在党内争权夺利,还搞到要自杀,当然就没指望他们能够为民请命。

当然,这些还需要真正关心政治,懂得自己权益并认真监督各级政府的人民来配合才有可能成功。而对政府的不信任,和对政治冷感,说到底还是由于国阵政府长年的腐化和怠惰所致。所以,民联更应该推行这方面的改革,让人民看到他们的确有心从底部根治马来西亚的沉疴,改进人民的思想,迈向真正的先进国,而不是变成另一个国阵。就从地方政府选举开始!共勉之!

2010年2月5日星期五

两线制

我一直不曾明确说我支持两线制,因为我认为那是抓不到重点。

世界上很多成熟的民主国家,都不需要明确的两党或两联盟轮流执政。德国是典型的例子:联邦议院有五个政党互争雄长,其中两大政党社民党和基民盟/基社盟也不是壁垒分明,上届还合组大联合政府。到底会形成多党制还是两党制,主要是由选举制度造成。

我不要强大的反对党监督政府,因为我希望所有议员都参与立法过程,修改法案条文而不只是辩论(更奇异的是在马来西亚,连辩论也没意义,因为议事没直播)。我不要两党垄断政策竞争,因为我希望所有议员都能代表选民在议会投票而不是完全受政党纪律约束。我不要两党在现有的“要不要贪污和种族主义”议题上兜转,因为这根本不是一个合法的议题!

两线制并不是现在需要的,因为如今最迫切的是推翻国阵政权,清算其过去罪行,变革现有畸形制度,挽救国家的将来。仅仅实现强大的反对党并不足够,因邪恶政权已积重难返。而随着石油存量已近枯竭,国家名声日渐败坏,人口结构加速变化,下届大选已是最后机会。两线制也不是将来需要的,因为民联绝对不是一个长久的联盟。我相信政教分离,族群平等。马来西亚最终必须废除国教制度,才能算是一个世俗国家。

2010年1月17日星期日

统制品?

无奈加无聊。马来西亚还真是什么都可以发生。我们是活在共产时代吗?

2009年10月25日星期日

让人震惊的说辞

马华公会党争嘎然而止,是好是坏尚须留待时间证明。只是看着一些对此结果的辩护说辞,和对特大结果的曲解,我是震惊得说不出话来。

特大议决对翁投不信任票,恢复蔡党籍但不恢复其党职,文字并无歧义,其为超过1/3中央代表发起,也没有人对其合法性提出质疑。要是把“不信任提案”当成是“罢免提案”,不到2/3不必辞职,而把说过的话当作狗屁的话,也许还说得过去,但是以“特大为不到3%代表骑劫,并不代表全体代表意愿,所以无效”的说辞,绝对是对民主的侮辱。

并没有证据证明占代表49%的挺翁者必定对蔡复职投下反对票,也没有证据指挺蔡铁票也不信任翁,也没有证据表示所谓“第三势力”的存在。事实上,也不可能找到证明,因为投票是无记名的;这也是无记名投票的意义。

特大只有一个结果,就是写在选票上面的白纸黑字,根据马华本身的党章是具有最高的效力。既然程序上合法,只有服从一途,又岂能因为其结果任意解读曲解、拒绝服从甚至指为无效,或因为现在有了一个更好的、在密室里协商好的方案而弃如敝屣?有人更绝,直接挑战被指为第三势力的黄家泉集结自己的势力召开另一场特大挑战“团结方案”,根本就是在说,我的势力比你大,就要听我的,你要打败我就得先比我势力大!什么党章、原则都可以不管,活生生以强权压倒公理!有此执政党,也难怪马来西亚会搞成现在这个样子!

2009年7月31日星期五

阿奎诺

安息吧。正义终将获得伸张。

2009年6月11日星期四

奖学金、153条文和歧视

公共服务局奖学金风波似乎已经平淡下来的时候,小弟一时好奇上维基百科翻阅有关马来西亚联邦宪法153条文的条目。虽然小弟不是宪法专家,英文也不太好,但仍想分享一些读后的看法。(懒惰全篇逐字翻译,有兴趣者可上http://en.wikipedia.org/wiki/Article_153)

1. 条文说明“马来人和沙巴及砂拉越原住民”拥有“特殊地位”。看清楚,是“特殊地位”,不是什么“主权”、“领导权”(蔡细历语)。

2. 条文通篇把“马来人”和“沙巴及砂拉越原住民”并列,从来不曾单独提及“马来人”。所以,即使硬要把“特殊地位”解释为“主权”,也必须是“马来人和沙巴及砂拉越原住民主权”。(“马来人和沙巴及砂拉越原住民”太长,以下小弟姑且统称为“土著”)

3. 土著的确拥有奖学金保留额。所以即使公共服务局奖学金遴选过程完全透明,“邻家马来人成绩比我差得到奖学金,我却没有”的戏码依然肯定会上演。这绝对是肤色问题,只能怪你生错人家;这是千真万确的事。质疑、哭诉、愤怒?当心警察用煽动法令抓你。

4. 马华把“奖学金分配不公”责任推给执行部门,说内阁早已决定更公平分配奖学金,痛斥公共服务局没有好好执行。可是,153条文说明土著奖学金保留额到底该有多少,是由国家元首说了算。印象中媒体并没有报道元首是否已经同意这新的分配法。内阁擅自决定奖学金分配法,违宪、滥权、架空元首权力,该当何罪?

5. 更有意思的是:公共服务局“乱来”,是否其实根据旧有的分配法,而这旧有的分配法,又是否得到元首的同意?如果两者皆是,那么公共服务局其实并没有做错:内阁的新决定既然违宪,便是无效;公共服务局就只好根据旧法分配奖学金,便是合法。当然,公共服务局至今仍未公开其真正的遴选标准,这一切只能是猜测而已。

6. 土著也拥有“由联邦政府提供的助学金和其他类似的教育或训练优惠或特别设施”保留额。大学学额固打制、预科和高级教育文凭一国两制是否符合这项保留额的要求,小弟持保留态度。(国立大学根本没有在几年前就实行绩效制,是高教部副部长一个月前说的http://www.sinchew.com.my/node/113574)

7. 土著拥有的保留额还包括公共服务职位和商业执照,也是由元首说了算。条文完全没有提及给土著买房子折扣,也没有30%股权这码子事,更没有连买信托基金也要分土著、非土著份额。既然如此,这些便是宪法没有给予许可的种族歧视。实行这些政策的政府,便是种族主义者,与3K党、美国奴隶制度、希特勒和实行种族隔离,囚禁曼德拉27年的南非政府同一等级。

种族歧视没有合理性。政客喜欢说的“在保障土著利益的同时,非土著的权益也不会受到侵害”是废话。只要依照肤色划分的标准存在,就肯定会有受打压族群处在边缘的人,被能力较差的来自受保护族群的人挤下。想想如果那人是你,你会甘心吗?

2009年6月9日星期二

转载:可悲的马华与民政,还有……

前一阵子刚说不会资助独中不承认独中文凭,今天却有人送了一个牌匾写着“中庸”给他。我想,有识之人看了这张照片,会令他们哭笑不得。尤其看到站在慕尤丁左右的两位当家不当权的博士,更令人作呕!

一 对夫妻离婚了,但却有一个儿子,做丈夫的对这位前妻说:“我不会给你任何的赡养费,也不会承认这个儿子。”若干年后,这位儿子在母亲辛苦的栽培下,成为一 个社会的成功人士。这位前夫遇到了前妻又对他说:“感谢你栽培这个孩子成为一个人才,我知道他的存在,但是我不会承认他是我的儿子。”

这位妈妈却高兴到睡不着觉,到处跟人家宣传说她的前夫承认她辛苦带大的儿子的存在,还送了一个牌匾给她的前夫,上面写着“好爸爸”。而且,还一起拿着“好爸爸”的牌匾拍照,上了报纸、电视。
我想大家看了这位母亲的所作所为,都会感叹一声 :可悲啊!可悲!

三位饱读诗书的博士,这样的愚弄华社,你说可悲不可悲!


转载自《独立新闻在线》读者nuinui来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