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11日星期四

奖学金、153条文和歧视

公共服务局奖学金风波似乎已经平淡下来的时候,小弟一时好奇上维基百科翻阅有关马来西亚联邦宪法153条文的条目。虽然小弟不是宪法专家,英文也不太好,但仍想分享一些读后的看法。(懒惰全篇逐字翻译,有兴趣者可上http://en.wikipedia.org/wiki/Article_153)

1. 条文说明“马来人和沙巴及砂拉越原住民”拥有“特殊地位”。看清楚,是“特殊地位”,不是什么“主权”、“领导权”(蔡细历语)。

2. 条文通篇把“马来人”和“沙巴及砂拉越原住民”并列,从来不曾单独提及“马来人”。所以,即使硬要把“特殊地位”解释为“主权”,也必须是“马来人和沙巴及砂拉越原住民主权”。(“马来人和沙巴及砂拉越原住民”太长,以下小弟姑且统称为“土著”)

3. 土著的确拥有奖学金保留额。所以即使公共服务局奖学金遴选过程完全透明,“邻家马来人成绩比我差得到奖学金,我却没有”的戏码依然肯定会上演。这绝对是肤色问题,只能怪你生错人家;这是千真万确的事。质疑、哭诉、愤怒?当心警察用煽动法令抓你。

4. 马华把“奖学金分配不公”责任推给执行部门,说内阁早已决定更公平分配奖学金,痛斥公共服务局没有好好执行。可是,153条文说明土著奖学金保留额到底该有多少,是由国家元首说了算。印象中媒体并没有报道元首是否已经同意这新的分配法。内阁擅自决定奖学金分配法,违宪、滥权、架空元首权力,该当何罪?

5. 更有意思的是:公共服务局“乱来”,是否其实根据旧有的分配法,而这旧有的分配法,又是否得到元首的同意?如果两者皆是,那么公共服务局其实并没有做错:内阁的新决定既然违宪,便是无效;公共服务局就只好根据旧法分配奖学金,便是合法。当然,公共服务局至今仍未公开其真正的遴选标准,这一切只能是猜测而已。

6. 土著也拥有“由联邦政府提供的助学金和其他类似的教育或训练优惠或特别设施”保留额。大学学额固打制、预科和高级教育文凭一国两制是否符合这项保留额的要求,小弟持保留态度。(国立大学根本没有在几年前就实行绩效制,是高教部副部长一个月前说的http://www.sinchew.com.my/node/113574)

7. 土著拥有的保留额还包括公共服务职位和商业执照,也是由元首说了算。条文完全没有提及给土著买房子折扣,也没有30%股权这码子事,更没有连买信托基金也要分土著、非土著份额。既然如此,这些便是宪法没有给予许可的种族歧视。实行这些政策的政府,便是种族主义者,与3K党、美国奴隶制度、希特勒和实行种族隔离,囚禁曼德拉27年的南非政府同一等级。

种族歧视没有合理性。政客喜欢说的“在保障土著利益的同时,非土著的权益也不会受到侵害”是废话。只要依照肤色划分的标准存在,就肯定会有受打压族群处在边缘的人,被能力较差的来自受保护族群的人挤下。想想如果那人是你,你会甘心吗?

2009年6月9日星期二

转载:可悲的马华与民政,还有……

前一阵子刚说不会资助独中不承认独中文凭,今天却有人送了一个牌匾写着“中庸”给他。我想,有识之人看了这张照片,会令他们哭笑不得。尤其看到站在慕尤丁左右的两位当家不当权的博士,更令人作呕!

一 对夫妻离婚了,但却有一个儿子,做丈夫的对这位前妻说:“我不会给你任何的赡养费,也不会承认这个儿子。”若干年后,这位儿子在母亲辛苦的栽培下,成为一 个社会的成功人士。这位前夫遇到了前妻又对他说:“感谢你栽培这个孩子成为一个人才,我知道他的存在,但是我不会承认他是我的儿子。”

这位妈妈却高兴到睡不着觉,到处跟人家宣传说她的前夫承认她辛苦带大的儿子的存在,还送了一个牌匾给她的前夫,上面写着“好爸爸”。而且,还一起拿着“好爸爸”的牌匾拍照,上了报纸、电视。
我想大家看了这位母亲的所作所为,都会感叹一声 :可悲啊!可悲!

三位饱读诗书的博士,这样的愚弄华社,你说可悲不可悲!


转载自《独立新闻在线》读者nuinui来函

2009年6月3日星期三

白痴副首相

我很想说,我没有这样一位白痴副首相!

1. 华社对国阵的补选糖果不感恩/好像不懂珍惜

2. 发展国家不是政府的责任

3. 恐怖分子可为人民服务

4. 独中既然是“独立”就没资格得到拨款

5. 家暴是私人问题

想到这种人也可以做副首相就作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