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5日星期日

让人震惊的说辞

马华公会党争嘎然而止,是好是坏尚须留待时间证明。只是看着一些对此结果的辩护说辞,和对特大结果的曲解,我是震惊得说不出话来。

特大议决对翁投不信任票,恢复蔡党籍但不恢复其党职,文字并无歧义,其为超过1/3中央代表发起,也没有人对其合法性提出质疑。要是把“不信任提案”当成是“罢免提案”,不到2/3不必辞职,而把说过的话当作狗屁的话,也许还说得过去,但是以“特大为不到3%代表骑劫,并不代表全体代表意愿,所以无效”的说辞,绝对是对民主的侮辱。

并没有证据证明占代表49%的挺翁者必定对蔡复职投下反对票,也没有证据指挺蔡铁票也不信任翁,也没有证据表示所谓“第三势力”的存在。事实上,也不可能找到证明,因为投票是无记名的;这也是无记名投票的意义。

特大只有一个结果,就是写在选票上面的白纸黑字,根据马华本身的党章是具有最高的效力。既然程序上合法,只有服从一途,又岂能因为其结果任意解读曲解、拒绝服从甚至指为无效,或因为现在有了一个更好的、在密室里协商好的方案而弃如敝屣?有人更绝,直接挑战被指为第三势力的黄家泉集结自己的势力召开另一场特大挑战“团结方案”,根本就是在说,我的势力比你大,就要听我的,你要打败我就得先比我势力大!什么党章、原则都可以不管,活生生以强权压倒公理!有此执政党,也难怪马来西亚会搞成现在这个样子!

2009年7月31日星期五

阿奎诺

安息吧。正义终将获得伸张。

2009年6月11日星期四

奖学金、153条文和歧视

公共服务局奖学金风波似乎已经平淡下来的时候,小弟一时好奇上维基百科翻阅有关马来西亚联邦宪法153条文的条目。虽然小弟不是宪法专家,英文也不太好,但仍想分享一些读后的看法。(懒惰全篇逐字翻译,有兴趣者可上http://en.wikipedia.org/wiki/Article_153)

1. 条文说明“马来人和沙巴及砂拉越原住民”拥有“特殊地位”。看清楚,是“特殊地位”,不是什么“主权”、“领导权”(蔡细历语)。

2. 条文通篇把“马来人”和“沙巴及砂拉越原住民”并列,从来不曾单独提及“马来人”。所以,即使硬要把“特殊地位”解释为“主权”,也必须是“马来人和沙巴及砂拉越原住民主权”。(“马来人和沙巴及砂拉越原住民”太长,以下小弟姑且统称为“土著”)

3. 土著的确拥有奖学金保留额。所以即使公共服务局奖学金遴选过程完全透明,“邻家马来人成绩比我差得到奖学金,我却没有”的戏码依然肯定会上演。这绝对是肤色问题,只能怪你生错人家;这是千真万确的事。质疑、哭诉、愤怒?当心警察用煽动法令抓你。

4. 马华把“奖学金分配不公”责任推给执行部门,说内阁早已决定更公平分配奖学金,痛斥公共服务局没有好好执行。可是,153条文说明土著奖学金保留额到底该有多少,是由国家元首说了算。印象中媒体并没有报道元首是否已经同意这新的分配法。内阁擅自决定奖学金分配法,违宪、滥权、架空元首权力,该当何罪?

5. 更有意思的是:公共服务局“乱来”,是否其实根据旧有的分配法,而这旧有的分配法,又是否得到元首的同意?如果两者皆是,那么公共服务局其实并没有做错:内阁的新决定既然违宪,便是无效;公共服务局就只好根据旧法分配奖学金,便是合法。当然,公共服务局至今仍未公开其真正的遴选标准,这一切只能是猜测而已。

6. 土著也拥有“由联邦政府提供的助学金和其他类似的教育或训练优惠或特别设施”保留额。大学学额固打制、预科和高级教育文凭一国两制是否符合这项保留额的要求,小弟持保留态度。(国立大学根本没有在几年前就实行绩效制,是高教部副部长一个月前说的http://www.sinchew.com.my/node/113574)

7. 土著拥有的保留额还包括公共服务职位和商业执照,也是由元首说了算。条文完全没有提及给土著买房子折扣,也没有30%股权这码子事,更没有连买信托基金也要分土著、非土著份额。既然如此,这些便是宪法没有给予许可的种族歧视。实行这些政策的政府,便是种族主义者,与3K党、美国奴隶制度、希特勒和实行种族隔离,囚禁曼德拉27年的南非政府同一等级。

种族歧视没有合理性。政客喜欢说的“在保障土著利益的同时,非土著的权益也不会受到侵害”是废话。只要依照肤色划分的标准存在,就肯定会有受打压族群处在边缘的人,被能力较差的来自受保护族群的人挤下。想想如果那人是你,你会甘心吗?

2009年6月9日星期二

转载:可悲的马华与民政,还有……

前一阵子刚说不会资助独中不承认独中文凭,今天却有人送了一个牌匾写着“中庸”给他。我想,有识之人看了这张照片,会令他们哭笑不得。尤其看到站在慕尤丁左右的两位当家不当权的博士,更令人作呕!

一 对夫妻离婚了,但却有一个儿子,做丈夫的对这位前妻说:“我不会给你任何的赡养费,也不会承认这个儿子。”若干年后,这位儿子在母亲辛苦的栽培下,成为一 个社会的成功人士。这位前夫遇到了前妻又对他说:“感谢你栽培这个孩子成为一个人才,我知道他的存在,但是我不会承认他是我的儿子。”

这位妈妈却高兴到睡不着觉,到处跟人家宣传说她的前夫承认她辛苦带大的儿子的存在,还送了一个牌匾给她的前夫,上面写着“好爸爸”。而且,还一起拿着“好爸爸”的牌匾拍照,上了报纸、电视。
我想大家看了这位母亲的所作所为,都会感叹一声 :可悲啊!可悲!

三位饱读诗书的博士,这样的愚弄华社,你说可悲不可悲!


转载自《独立新闻在线》读者nuinui来函

2009年6月3日星期三

白痴副首相

我很想说,我没有这样一位白痴副首相!

1. 华社对国阵的补选糖果不感恩/好像不懂珍惜

2. 发展国家不是政府的责任

3. 恐怖分子可为人民服务

4. 独中既然是“独立”就没资格得到拨款

5. 家暴是私人问题

想到这种人也可以做副首相就作呕。

2009年5月31日星期日

国阵死忠派

其实很不愿意写这一文。作为民联支持者,我认同民联、尤其是民主行动党的大部分理想和政策。同时,认同维护国家、为人民着想是政府的本分。因此,在心里、他人和自己的部落格里,经常毫不留情鞭挞国阵,也几乎从来没有过赞美任何一方政府。

308以来,国阵继续劣迹斑斑,改革乏善可陈,奈何仍有死忠派为中间化而中间化,对民联做出几近吹毛求疵的批评,硬是要塑造“民联也好不到那里去”的印象;又埋怨选民对国阵存有偏见,没有适当认同国阵好的一面。曾经,只要耳闻目见,就十分恼火,恨不得一巴掌掌醒他们。现在,倾向认为我没有足够公平:毕竟我在批评民联的错误的时候,并没有使用同样严厉的语气;他人未必认同无需赞美的原则;不能要求其他人也面面俱到,指责民联的同时也批评国阵;还有每个人都有支持一方的权利,这种偏向有时候是毫无理由的,就好像球迷会死忠于自己喜欢的球队,不管他们多烂一样。

眼下霹雳危机,让我思考了新的问题,不得不写下来。霹雳危机绝对是国阵棺材上的最后一根钉子。为了保住政权,国阵无所不用其极,采用了极低劣无耻的手法。它对马来西亚立国根基的伤害,是自己不管再推行多少“良政”也远远弥补不了的。即使国阵最终解散州议会,我们也绝对不能忘记它的所作所为。不能,绝对不能。

所以,我必须呼吁那些国阵死忠派:你可以为国阵在一些课题辩护,认同他们的一些政策,给他们鼓励收拾一些烂摊子,但是为了我们的国家,请紧记霹雳事件,在下届大选,至少在国会议席选举,拒绝投票给国阵。这不是纯粹的喜好问题,是关乎马来西亚国家未来的大事。仅因党派成见或个人喜好坚持继续投票给国阵,等于纵容国阵以掌握中央之便,继续任意滥用公器、操纵司法、贪污腐败、暴力打压异议、罔顾宪政秩序、践踏公民权利,最终将毁灭国家!谨记谨记!

2009年5月27日星期三

无需再指望马华和民政

多少年来,西马国阵的两大华基政党最引以为傲的,就是他们扮演了在国阵内部制衡巫统,争取华族权益的角色:每每巫统做出不利华社的政策,就有他们出来灭火。这样下来,他们成功塑造了他们比巫统好的形象:说不上高尚,至少比较中庸;不敢说是清流,但至少是两害相权取其轻,没有选择中的选择。

霹雳危机发生后,就有人认为这是两党挽回民心的时机:有人建议两党以放弃行政议员和大臣顾问职位向巫统施压;有人疾呼“马华醒醒吧”;就连行动党的林老也在警方擅自搜查霹雳行动党总部后要求两党表态。他们那么做,就是根基在”两党比巫统好一些“这一假设上。可是,我们看到了什么?

马华和民政并没有如以往争取权益失败时般摆出一副“我们已经要求解散州议会,可是能力不足,无法影响巫统”的姿态向华社乞求原谅(外加一句“就是因为你们在大选没有让我们全胜,使我们丧失跟巫统谈判的筹码”)。我们看到的是,翁、许两位老大装聋作哑;马、郑两位霹州政要极力为伪政权效力、辩护;魏博士不知所谓;蔡医生有了总协调做就改了口风;剩下不入流的如胡栋强之辈,不提也罢。

连十八丁百分之八十五的选民投选回教党这一事实也无法让他们醒悟,还自欺欺人说那不是公投、用“只是助选”搪塞;继续厚颜无耻重复赞比里那套废话,坚持数百万人民是受到民联的蒙骗,要用三年时间加上五万张光碟来劝导选民,把他们从民联的骗局里解救出来;支持国阵滥用警察侵害公民自由,操纵公共服务机构,破坏宪政秩序。

这些种种,足以证明马华和民政不仅没有吸取他们原本引以为傲的模式被选民唾弃的教训,挺直腰杆做出有意义的改变,反而变本加厉跟巫统完完全全同流合污。两党从捍卫族群权益不力,演变成压迫族群的一份子。马华已从一只无辜受害当罪的白狗,变成一同偷吃的黑狗(魏博士语)。民政也从无力纠正国阵,变成完全被国阵纠正、同化了。

无需再假设马华和民政跟巫统有任何不同了。放弃对国阵任何一个政党的幻想吧!下届大选,记住魏博士的话“冤有头,债有主”!

2009年5月25日星期一

慎防国阵的非常手段

如今国阵已经决心甘冒天下之大不讳,拒绝解散霹雳州议会,铁了心要执政下去。我想不到国阵还有什么法宝能阻止这项课题溃烂生脓,危及国阵的全国政权。巫统还能在全国重炒尼查叛君吗?还有人相信纳吉的一个马来西亚吗?马华和民政这两个窝囊废,不提也罢。我不熟悉东马政局,但东马能否替国阵力挽狂澜,以东马的人口比例,我有一点怀疑。

无论如何,我想说的是,民联在欢喜国阵在送他们到下届大选源源不绝的弹药的同时,慎防国阵为了保住政权可能使出的非常手段!毕竟国阵依附政权而生存,又生性卑鄙下流,我们没有理由相信他们在坐拥一切法治以外的手段,会眼睁睁看着自己政权旁落,接着被清算!他们可能采取的手段包括:

1. 军事政变;
2. 大规模选举舞弊;
3. 直接用内安法令把所有反对党领袖抓起来;
4. 颁布紧急状态,不承认选举结果。

如果以上任何一项成真,马来西亚恐怕会变成缅甸、津巴布韦、巴基斯坦一类的国家,从此万劫不复!但愿是我多心吧。

(这不是没有先例,缅甸就是最好的例子。当然也很有可能是我多心,就好像我也曾担心阿扁总统会在他下台前搞个台湾独立宣言。另一个能稍作安慰的事件发生在马尔代夫,执政30年的总统在大选落败后和平转移政权。但愿如此吧。)

2009年5月20日星期三

翁诗杰到底在想些什么?

马华公会现任总会长有多混帐,这里就不再赘述了。我比较好奇的是,这位人称翁总的老兄,到底心里在想些什么?什么促使他不顾丢脸和全马华人耻笑唾骂,仍义无反顾地继续干出一次又一次的混帐事迹?我能够想到的有这些:

1. 他是民联派来的卧底,目的就是要把马华搞垮。

2. 他已精神错乱,以为自己正在做对的事情,以为马来西亚人都认同他做的事情。

3. 他其实比我们想的还要高深莫测得多:他正在使计让马华置诸死地而后生,让马华在下届大选崩溃之际,突然使出你我都想不到的锦囊妙计,一举让马华谷底反弹,一飞冲天,把低估马华的民联杀得落花流水。

4. 纳吉要他这样干。

5. 他是上天派来终结马华的使者。

哎呀,就这么多吧,想不到了。

2009年5月13日星期三

乱局

十二日中午读到上诉庭暂缓执行高庭宣判尼查为合法大臣的庭令,非常失望,决定停止再看政治新闻,到现在才又再提笔。

原本是想在霹雳州议会正式解散后才发表的,但现在政局混沌,解散遥遥无期,我又已意兴阑珊,无心再猛追局势发展,就写下来给各造一个提醒吧。

霹雳乱局,各种分析我们都看过了,我只想针对“公务员中立”一事说两句。我们看到原本应该保持中立的各方公务员完全选边站,尤其以警方为甚,成为国阵争权的工具,从封锁州政府大厦、随意逮捕黑衣人到强行拖走议长,完完全全暴露其不专业的荒唐面。选举委员会更荒唐到自己来决定要不要补选,还公开教选民怎么投票。州秘书、州议会秘书也越俎代庖,喧宾夺主。最莫名其妙的还是那个总检察长,扭曲事实,信口开河居然说只有在议会届满或不信任时行政首长才可以要求解散议会(拜托!如果是这样的话为什么我们不是准准每五年投票一次?),偏帮国阵到语无伦次的地步。

民联透过议长进行的反击,在我看来也十分不妥。在西敏制议会里,议长应该也是保持中立的,虽然他也是民联州议员。在国阵滥用公器,无法无天之际,民联利用议长有限的法律地位进行反击,在我看来固然情有可原,但我希望这不会成为惯例。我不清楚议会里议长有多大权力,但总不能任意驳回动议吧?如果是这样,只要执政党利用议长把所有不信任动议都驳回,就可以持续执政了吗?这绝对不是我所希望看到的。若霹雳州议会解散重新选举,我会希望新的议长能尽可能保持中立,按照常规和惯例行事。

此外,要求议员预先签署未志期的辞职信以预防跳槽,也是不可取的。我并不赞成立法阻止跳槽,但以目前党国不分,反贪机制完全失灵的情况下,我想只有废除议员辞职后五年内不得参选,再立法强制议员跳槽必须先辞职,是唯一可行的方法。

当然目前霹雳州搞成这个样子,我也来呼吁一句吧:解散州议会,还政于民!

2009年5月2日星期六

反对内阁滥权来摆平改教争议

纳吉内阁会议议决设下“共同宗教”原则企图摆平改教争议,却又暴露了在国阵一党独大之下,权力分立制衡原则受到完全破坏的事实。

小弟当然同情印裔妇女英迪拉的遭遇,也认为在这次争议中,把孩子交回母亲以印度教方式抚养是最合理的方案。可是,此次争议无疑是牵涉宪法的:联邦法院已经判决,父母任何一方皆可为未成年孩子改教。所以,要解决往后的改教争议,唯一的方式是通过国会修改宪法。

内阁的决定不只没有法律约束力,更是实实在在的违宪,是不可能得到执行的。“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又如何?它无权做出这一决定,就好像作为一介草民的小弟在家里做出的宣布一样无效。

一 直以来,国阵政府视权力分立原则为无物,国会沦为橡皮图章,只负责通过内阁的决定。现在居然要连通过国会批准这一象征性程序都免了,还进一步把宪法丢进垃 圾桶,不知道是可笑还是可悲。更狂妄的还有纳兹里,居然说出“未审讯的改教案件,可根据内阁的决定来裁决。嗬,我还以为马来西亚的法官在上任时都要宣誓, 判案时将根据法律和宪法公正裁决的,什么时候要听一个首相署部长的话了?还是我们已回到极权时代,某某人说的话就是法律?

再说,改教这么复杂的事情,牵扯宪法、法律、宗教、马来西亚两套并行的法律体系造成的含糊,以及各种可能发生的特例(如父母双双改教,或抚养权被判给改教的一方等等),又岂是四个部长开会,和一句“应以共同宗教方式抚养“就能解决的事?

深 入研究,求助法律界专门意见,再开放向民众咨询,因涉及宪法,也应与在野党协调,才是解决问题的正道。内阁这次仓促决定,除了暴露它的无知和滥权外,更暴 露出立法程序由内阁几个人闭门造车,立出不完善又不专业的法的荒唐事。之前汽油涨价时,实行以车辆cc数决定津贴的世上绝无仅有不知所谓的政策就是一例。

虽然说沿袭西敏制的议会制度,国会对行政机关的制衡能力有限,但国会的尊严还是有的,宪法的至高无上更是不容侵犯。国阵应该收敛其一党独大的姿态,尊重宪政民主,才有可能赢回民心。最后,小弟也希望那位印裔父亲,遵守庭令把孩子交出来。

2009年4月9日星期四

十五点

我的十五点

1. 将更多中央的事务下放给州政府,如商业税收,公共交通,卫生,社会福利等,实现有意义的权力分立和联邦体制;

2. 重整国会委员会,让所有朝野议员皆能参与立法过程,使立法更透明,专业;

3. 恢复地方政府选举;

4. 废除恶法,如内安法令,紧急法令,印刷与出版法令,官方机密法令,煽动法令,大专法令,刑事法典377A条文,集会准证等;

5. 恢复司法独立和审查权,完善法官任命制度;

6. 改善公共交通系统,减少市区汽车数量;

7. 所有政府工程公开招标,结束朋党营私,并检讨不合理私营化条约;

8. 合理划分选区,整理选民册,使选举过程更透明,公平,干净;

9. 制定更有效和独立的反贪机制,具有检控权并直接向国会负责;

10. 强迫国产车进行迅速和认真的改进,开放关税壁垒,停止无节制的拯救企业;

11. 废除种族歧视政策,不分种族扶助贫穷;

12. 透明且公平实行国立大学和奖学金录取标准;

13. 制度化增建华淡小,公平对待各源流学校;.

14. 改善公务员素质,杜绝警方滥权贪污;

15. 尊重人权,停止政府权力的无限扩张和对自由市场的任意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