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13日星期三

乱局

十二日中午读到上诉庭暂缓执行高庭宣判尼查为合法大臣的庭令,非常失望,决定停止再看政治新闻,到现在才又再提笔。

原本是想在霹雳州议会正式解散后才发表的,但现在政局混沌,解散遥遥无期,我又已意兴阑珊,无心再猛追局势发展,就写下来给各造一个提醒吧。

霹雳乱局,各种分析我们都看过了,我只想针对“公务员中立”一事说两句。我们看到原本应该保持中立的各方公务员完全选边站,尤其以警方为甚,成为国阵争权的工具,从封锁州政府大厦、随意逮捕黑衣人到强行拖走议长,完完全全暴露其不专业的荒唐面。选举委员会更荒唐到自己来决定要不要补选,还公开教选民怎么投票。州秘书、州议会秘书也越俎代庖,喧宾夺主。最莫名其妙的还是那个总检察长,扭曲事实,信口开河居然说只有在议会届满或不信任时行政首长才可以要求解散议会(拜托!如果是这样的话为什么我们不是准准每五年投票一次?),偏帮国阵到语无伦次的地步。

民联透过议长进行的反击,在我看来也十分不妥。在西敏制议会里,议长应该也是保持中立的,虽然他也是民联州议员。在国阵滥用公器,无法无天之际,民联利用议长有限的法律地位进行反击,在我看来固然情有可原,但我希望这不会成为惯例。我不清楚议会里议长有多大权力,但总不能任意驳回动议吧?如果是这样,只要执政党利用议长把所有不信任动议都驳回,就可以持续执政了吗?这绝对不是我所希望看到的。若霹雳州议会解散重新选举,我会希望新的议长能尽可能保持中立,按照常规和惯例行事。

此外,要求议员预先签署未志期的辞职信以预防跳槽,也是不可取的。我并不赞成立法阻止跳槽,但以目前党国不分,反贪机制完全失灵的情况下,我想只有废除议员辞职后五年内不得参选,再立法强制议员跳槽必须先辞职,是唯一可行的方法。

当然目前霹雳州搞成这个样子,我也来呼吁一句吧:解散州议会,还政于民!

1 条评论:

赤子棒棒堂 说...

嗯,写得不错的帖子。鼓励一下,不然可能很快就关门了。

当天我也一样。决定一整天不上网。不过,不过,这是很难的啦,结果第二天还不是上去看?然后继续不爽。

加油!

啄木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