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兰共和国的选举制度(单一可让渡投票制),一选区选举四到十名议员,边界尽可能遵循既有行政边界,由独立的机构划定并由议会通过或拒绝但不得修改。
美国的联邦制和两院制。
真正的三权分立,议会为尊。为了达到这点,议员不能兼任部长(能兼任是英国传下的最常识性的,但也是最没有道理的做法)。行政机构的定位应该是议会的咨询机构,给予建议而不是指示。部长应该尽可能是跟其部门有关的专才,也就是技术官僚。
至于政府的选出方式,我一直不能决定,到底该选择总统制还是议会制。总统制的话,总统不该有法案否决权,应以两轮制选出。议会制则类似荷兰,由下议院选出政府和通过预算,议员若要成为阁员则必须辞去议会席位。
议会制的优点是明显的。议会和内阁不互相推诿责任或争权,选民也知道该向谁问责,推行政策也较容易成功。可是此法容易形成行政主导立法的局面,也不容易形成技术型内阁。政客竞选议员只是为了成为部长,若成功就会立刻辞去议员席位,对真正成为议员代表人民缺乏兴趣,有损议会的崇高地位。而且若采用单一可让渡投票制,填补空缺很麻烦。最后,采用比例代表制一般上不会有一党过半,可能常出现如荷兰般选后痛苦漫长的组阁谈判,虽然实行单一可让渡投票制的国家如爱尔兰共和国、马耳他和澳洲参议院比较常形成两个主要大党和一些小党,没有象荷兰、以色列般分裂,组阁较易。
既然要议行分离,行政机构(即总统)分开选举似乎是比较自然的做法。此法也能选出确定的结果,省去选后组阁谈判的麻烦。总统没有议会的制肘,要委任一个技术型内阁也比较容易。没有否决权的总统也可以保证不干涉立法。当然总统制所有的缺陷也不能避免,尤其是当议会断绝政府财源的时候。当然这些情况在议会制国家也会出现,只是这种僵局体现在组阁谈判,也可能以解散议会重选解决。值得一提的是,即使是在美国,总统阁员也是必须由参议院通过任命的,只是参议院只在特殊情况才会否决总统的提名。奥地利宪法其实规定总统制,只是因为议会总是站在政党角度否决或通过总统的总理提名而最终演变成议会制。所以,即使规定总统制,若规定阁员任命需要议会批准将可能形成议会制,可是如果规定阁员不需议会批准又好象不太合理。
2010年12月20日星期一
2010年11月20日星期六
政党选举
拉惹博特拉提出一个政党应该只选举党领导人,其余领导层由他委任。这才是正确的做法,可惜好象没什么人留意。
要知道,在议会制国家,一个政党的最重要目的是赢得选举,党内民主算是次要的东西。当然有人会反对:如果一个人大权独揽怎么办?答案是:若是如此,这个政党无缘赢得选举!一个政党要开放才能吸引人才加入,才能推出有胜算的候选人。党领导也将必须委任来自不同派系的人来平衡,才能团结一致,增强党的力量。所以说党内民主其实是迈向赢得选举这一最终目标的必要手段,而不是本身最重要的东西。
目前林林总总的党选结果难以预测,所谓"委员"选举采用全票制,很容易造成压倒性的选举结果,使一些派系完全没有或只有很少代表权,不只容易造成不满情绪,也少了让领导兼听则明的机会。对健全政党政治不明就里的人还生搬硬套,说什么党组织也要搞三权分立,十足垃圾。
我想象健康的政党应该是这样的:选举来临时,由选区里的党员选出候选人,这就避免了天兵。州和国会候选人再选出他们各自的领导人,也就是如果胜选后的首相或首长。假如败选,当选的议员再从他们中选出领导人。
党组织和议会党团应该一定程度分离,毕竟民选议员向选民负责而不是非民选的党机构。党主席是一个技术职位,负责调度党机构和竞选活动而不是制定政策。全国和州级的党技术领导层可以由党代表大会选出。党代表名额分配给各选区。
最后想说说再益退党事件。诚然,以马来西亚目前的非民主情况和单选区多数制,在野势力分裂对推翻腐败政权绝对不利。但是如果真的有选举舞弊,就绝对不能容忍。如果再益有证据就拿出来,如果安华不为所动,那他就不是马来西亚的拯救者,这个国家只好继续堕落了。
要知道,在议会制国家,一个政党的最重要目的是赢得选举,党内民主算是次要的东西。当然有人会反对:如果一个人大权独揽怎么办?答案是:若是如此,这个政党无缘赢得选举!一个政党要开放才能吸引人才加入,才能推出有胜算的候选人。党领导也将必须委任来自不同派系的人来平衡,才能团结一致,增强党的力量。所以说党内民主其实是迈向赢得选举这一最终目标的必要手段,而不是本身最重要的东西。
目前林林总总的党选结果难以预测,所谓"委员"选举采用全票制,很容易造成压倒性的选举结果,使一些派系完全没有或只有很少代表权,不只容易造成不满情绪,也少了让领导兼听则明的机会。对健全政党政治不明就里的人还生搬硬套,说什么党组织也要搞三权分立,十足垃圾。
我想象健康的政党应该是这样的:选举来临时,由选区里的党员选出候选人,这就避免了天兵。州和国会候选人再选出他们各自的领导人,也就是如果胜选后的首相或首长。假如败选,当选的议员再从他们中选出领导人。
党组织和议会党团应该一定程度分离,毕竟民选议员向选民负责而不是非民选的党机构。党主席是一个技术职位,负责调度党机构和竞选活动而不是制定政策。全国和州级的党技术领导层可以由党代表大会选出。党代表名额分配给各选区。
最后想说说再益退党事件。诚然,以马来西亚目前的非民主情况和单选区多数制,在野势力分裂对推翻腐败政权绝对不利。但是如果真的有选举舞弊,就绝对不能容忍。如果再益有证据就拿出来,如果安华不为所动,那他就不是马来西亚的拯救者,这个国家只好继续堕落了。
2010年11月7日星期日
美国中期选举(I)
2010年的美国中期选举,民主党惨败,失去众议院60个议席和其控制权,但保住参议院。
美国的政治经历绝对是独一无二的。因为选举实行多数制,美国的两党制根深蒂固。两党组织松散,基层庞大,却因此能一直延续,共存150年之久。
看美国报章新闻和评论,感到美国人对政治的无奈。早在很多年前美国人就在抱怨政治精英不顾人民的利益,却没有能力作出改变。
由于众议院的选区划分是由各州议会和州长负责,议会两党都有共识地刻意划分出许多安全区,两党约各占一半,剩下的才是有竞争性的。众院435席中,最多只有1/3两党各有胜算,视情况而定,可能更少。对于那些安全区,两党的初选显得更重要。
国会两院都有很多委员会,负责草拟各方面的法案,再交全体议员表决。委员会的主席有很大的权力,尤其是负责政府开支的委员会的主席,能决定把一项工程项目分配到一个选区或由谁承建,利惠自己的选民或赞助人。而委员会的领导多半照资历分配,这也是议员长期任职的动力。
分配政府工程项目或开支给指定选区或负责公司的行为,被称为"耳朵记号"。如果那项目被认为是只为了利惠该公司而实际上是不必要的,就被称为"猪肉桶工程"。最有名的例子是已故阿拉斯加参议员史蒂文斯极力推动的一座通往只有50个居民的岛屿的大桥。耳朵记号的运用,使议员能够回报给自己的竞选捐款的企业,或作为给自己选民的"政绩"以帮助自己连任。而由于美国议会两院极度分裂,党团领袖不能约束本党议员,要通过一项议案必须向每一个议员争取的情况,任由议员加入耳朵记号是很普遍的现象。
由于法案的推行都必须经历这种利益交换、协商和修改,美国国会通过的法案都很复杂,动辙上百或上千页,而以开支法案为甚。而且美国政府并不依赖议会的信任而持续,国会可能通过总统不喜欢的财政预算案,造成僵持的局面,甚至导致政府缺钱而关闭。
美国的竞选完全被金钱控制。由于没有对候选人的竞选经费设限,候选人能用任何方式发广告宣传,拥有足够的经费是绝对重要的。而且美国法律只限制个人对政治人物的捐款,却没有限制公司或组织,使一些商界大腕能通过政治捐款,对政治施加极大的影响力(却又不算行贿)。他们能捐款协助自己属意的人当选,而当选人为了继续获得这些捐款而利用耳朵记号作为回报。如此一来大企业和议员互相勾结互利,美国人民只能埋怨企业的操纵和议员只顾着筹款不顾民间疾苦而无能为力。
另外,美国的媒体也是常常被人讽刺的对象。美国媒体有报道偏颇、立场鲜明者,福克斯新闻即是一例。总是有人说,选举的赢家其实是鲁柏特。梅铎。
待续
美国的政治经历绝对是独一无二的。因为选举实行多数制,美国的两党制根深蒂固。两党组织松散,基层庞大,却因此能一直延续,共存150年之久。
看美国报章新闻和评论,感到美国人对政治的无奈。早在很多年前美国人就在抱怨政治精英不顾人民的利益,却没有能力作出改变。
由于众议院的选区划分是由各州议会和州长负责,议会两党都有共识地刻意划分出许多安全区,两党约各占一半,剩下的才是有竞争性的。众院435席中,最多只有1/3两党各有胜算,视情况而定,可能更少。对于那些安全区,两党的初选显得更重要。
国会两院都有很多委员会,负责草拟各方面的法案,再交全体议员表决。委员会的主席有很大的权力,尤其是负责政府开支的委员会的主席,能决定把一项工程项目分配到一个选区或由谁承建,利惠自己的选民或赞助人。而委员会的领导多半照资历分配,这也是议员长期任职的动力。
分配政府工程项目或开支给指定选区或负责公司的行为,被称为"耳朵记号"。如果那项目被认为是只为了利惠该公司而实际上是不必要的,就被称为"猪肉桶工程"。最有名的例子是已故阿拉斯加参议员史蒂文斯极力推动的一座通往只有50个居民的岛屿的大桥。耳朵记号的运用,使议员能够回报给自己的竞选捐款的企业,或作为给自己选民的"政绩"以帮助自己连任。而由于美国议会两院极度分裂,党团领袖不能约束本党议员,要通过一项议案必须向每一个议员争取的情况,任由议员加入耳朵记号是很普遍的现象。
由于法案的推行都必须经历这种利益交换、协商和修改,美国国会通过的法案都很复杂,动辙上百或上千页,而以开支法案为甚。而且美国政府并不依赖议会的信任而持续,国会可能通过总统不喜欢的财政预算案,造成僵持的局面,甚至导致政府缺钱而关闭。
美国的竞选完全被金钱控制。由于没有对候选人的竞选经费设限,候选人能用任何方式发广告宣传,拥有足够的经费是绝对重要的。而且美国法律只限制个人对政治人物的捐款,却没有限制公司或组织,使一些商界大腕能通过政治捐款,对政治施加极大的影响力(却又不算行贿)。他们能捐款协助自己属意的人当选,而当选人为了继续获得这些捐款而利用耳朵记号作为回报。如此一来大企业和议员互相勾结互利,美国人民只能埋怨企业的操纵和议员只顾着筹款不顾民间疾苦而无能为力。
另外,美国的媒体也是常常被人讽刺的对象。美国媒体有报道偏颇、立场鲜明者,福克斯新闻即是一例。总是有人说,选举的赢家其实是鲁柏特。梅铎。
待续
2010年8月30日星期一
2010年7月9日星期五
林祥才说雪华堂是PERKASA
是赞美还是贬抑雪华堂?还是赞美perkasa?还是明捧雪华堂,暗踩perkasa?还是相反?还是各打五十大板?无论如何,马华的高层继笑死人的江作汉后又一惊世骇俗之语。
政治化妆师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做的。没有说谎不眨眼的定力和够厚的脸皮,想要面面俱圆,把事情“中间化”又能够舔到主子的鞋子,林员外还远不够班哩,只好像某牙医一般只能语焉不详,说一堆华语字却听不懂的话。回去吧,回到你们属于的垃圾桶里!
政治化妆师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做的。没有说谎不眨眼的定力和够厚的脸皮,想要面面俱圆,把事情“中间化”又能够舔到主子的鞋子,林员外还远不够班哩,只好像某牙医一般只能语焉不详,说一堆华语字却听不懂的话。回去吧,回到你们属于的垃圾桶里!
2010年6月22日星期二
2000不少过2000,笨蛋!
“不少过”2000,就是“大于或等于”2000,数学上用“≥”表示。“2000≥2000”是毫无疑义的真的命题,岂有给人诠释转圜的余地?番薯国连数学题都有的辩,果真无奇不有。
蔡添强案还有一个很严重的问题被忽略了。司法判决应该只根据案情下判,怎么能够因为犯人是什么身份而判少呢?不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法官还光明正大把这项考虑公开出来(还出现严重逻辑错误),失职兼脑残。
一个脑残的马来西亚
蔡添强案还有一个很严重的问题被忽略了。司法判决应该只根据案情下判,怎么能够因为犯人是什么身份而判少呢?不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法官还光明正大把这项考虑公开出来(还出现严重逻辑错误),失职兼脑残。
一个脑残的马来西亚
2010年6月8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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